广东省为困难群众增发生活补贴逾亿元 兜底保障工作受到国家通报和表彰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 其中,“广东省编密织民生‘兜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被表彰为60条典型经验方法之一。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不断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社会救助对象继续扩大,今年3月《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年实施以来,全省共认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30473户,89819人。
在“扩面”的同时,社会救助标准也在不断提高,目前全省月人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953元、767元。 同时,广东省近期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大户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1.42亿元,惠及158万人。 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今年以来,全省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累计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730万元,涉及95万人次。
为了提高社会救助的可能性,在“口袋底”的基础上搭建“口袋底”,全省乡镇(街道)设立了“一个受理、联合办理”服务窗口,全面开展“异地受理、全省传销”服务,困难群众在省里扎堆可提交社会救助申请、可联合服务群众异地救助申请的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管理系统上线以来,累计发放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报告1252万人次。 “掌上办公”“指尖办公”服务持续升级,今年困难群众在线申请4031户,开展救助自查人数8706人。
此外,广东还将上线广东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404.4万低收入人口进行监测; 另一方面,连续3年累计搜索住宅210万户以上,发现并撮合了2万多条困难人群救助需求线索。 同时,全省目前已建成1629个乡镇(街道)社工站、6290个村(村)社工网点,近3万名社工队伍零距离接访,将救助政策送入困难群众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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