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成为杀生?自然环境受不了这样子“福报”
近日,在广西百色,有人在水库放生数条“清道夫”的事件引发热议。据报道,14日,当事人已到案并承认错误,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挽救。
为求“福报”,却办成了坏事。到底是放生还是杀生?不科学的放生对生态环境危害有多大?
放生“清道夫”、毒蛇……
一张疑似一名放生者的朋友圈信息在网上热传:之所以在中秋节当天选择“清道夫”放生,是因为在菜市场听说“这个漂亮,放生最好”。
“清道夫”原本是作为观赏鱼和工具鱼引入我国,又叫吸盘鱼、垃圾鱼、琵琶鱼。它们经常吸附在水族箱壁或水草上,舔食藻类,所以被称为“清道夫”。
然而,“清道夫”不仅能清理水族箱上的青苔,还具有很强的生存和繁殖能力。作为外来物种,它在国内几乎没有天敌。而且“清道夫”有食卵特性,所到之处,鱼卵难以存活,可能会导致周围鱼类急剧减少,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
环保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放生地澄碧河水库总库容达到11.5亿立方米,想要全部捕杀是无法完成的任务,可利用有限的手段如抛网、垂钓等方式进行控制。
除了放生“清道夫”,近年来的新闻报道中,还能见到放生毒蛇的迷惑行为......
2019年6月,湖北省神农架林区红坪镇及国家公园桥洞沟境内出现大量毒蛇,并咬伤当地村民万某,最终万某医治无效死亡。
经林区森林公安局侦破,放生者岳某、董某认为放生毒蛇可以获得“福报”,所以不顾社会公共安全而恣意放生毒蛇。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放生以求“福报”的传统自古有之,但事实上这是一项专业行为,对物种种群、检疫隔离都有严格要求,随意放生会对当地生物多样性造成恶劣影响。
早在160多年前,一位庄园主曾飘洋过海,在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州放生了几只穴兔。在澳大利亚,没有天敌,但有温暖的冬天,穴兔安心地生存下来,在广袤的澳洲大陆上迅速繁殖。它们欢快地跃过当地人建起的防兔篱笆,在草地里打下洞穴。
但当地的兔耳袋狸却被排挤,成为濒危物种。当地政府采取保护措施后,数目才有所增长。
而如今,求“福报”的放生者很多,了解物种特点和科学知识的却很少。
例如,据媒体报道,天津市野生动植物救护驯养繁殖中心的农艺员曾见过,有人从小贩手里买来夜鹰,没有检疫隔离,也没有补充营养,就学着影视剧里主人公的样子,顶着大太阳,将夜鹰扔向天空。
本是攀禽、在黄昏和夜晚才活动的夜鹰还没搞清楚情况,就重重地摔了下来。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世界环境法委员会(IUCN WCEL)委员周晋峰向中新网表示,根据基金会的调查,有不少人看到民间放生活动有利可图,于是捕捉野生动物,贩卖给景点、游客等做放生之用。
他说,不科学的放生活动还有可能导致人兽共染病的传播,“人们在捕捉、运输、买卖的过程中,很可能将器具上的一些病菌传染给动物。这些动物带着病菌,在不熟悉的环境中活动,会感染当地生物种群,造成伤病和死亡。”
无论是本地生存的还是外来被放生的动物,对于生态环境而言,这些不科学的放生活动已经成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减少干扰就是对自然最好的“福报”
中新网了解到,个人或组织未经批准,无论是国家重点保护还是非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擅自捕捉、买卖、放生野生动物都是违法违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提出,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此外,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明确提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现在的放生已经变成了放死,简直是一场杀戮,是对我们绿水青山的破坏。”周晋峰说,自然环境保护的重点在于恢复,而非干扰,“对于自然来说,随意将生物引入到某个环境中和随地丢弃垃圾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会破坏生态。”
他认为,在自然园区、栖息地等适时、少量地放入本地生物种群才是恢复自然环境、保护生态系统的科学方法,“一定要进行严谨、科学地评估之后,再进行投放。”
而如果想要通过放生求得“福报”,周晋峰建议可以换一种方式:“学习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知识,传播正确的环保理念,在我们的生产、生活中开展邻里生物多样性保护(BCON), 即减少对自然的侵扰和对野生动物的干扰。”他表示,这有利于可持续发展,也可以达到求“福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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