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生不会整体认读音节怪家长?
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因学生不会整体认读音节,江西省新干县一小学老师处罚学生,并拍摄视频向家长提问:“你是怎么指导的?” 视频中,一位女教师一边拍视频一边对学生说:“让你们的父母看看,这么多人,我不知道什么是整体认识音节。 父母们是怎么教的? 你是怎么指导的? 我不能上这门课了。 ”10月31日,当地教体局回应网络上,这位老师是被录用的,不是编制的,而是代课教师,引起了热议。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育职责的专家,是教育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整体学习识别音节是一年级语文学习的重要内容,学校教师是教育学生知识学习的首要责任人。 学生不能整体识别音节,老师却质疑家长的教育指导能力。 很明显,这位老师颠倒了教师的责任。 而且,无论有没有编写,无论是代课还是不代课,教师的作用都是一样的。
家长由于知识水平和学历水平等原因,不一定具备指导孩子学习的专业能力。 由于教师受过专门的培训,系统地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是教育学生学习知识的最佳作用。 学生在学习中出现问题,教师应该主动寻找原因,由于自身教育水平和能力有限,是否应该改变教学方式,不应该把问题推给父母。
把教师传授知识的责任推给家长,不符合“双重减少”政策。 “双降”要求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有效缓解家长焦虑,减轻家长负担,严禁给家长布置、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在强调“家校”育人的今天,家长应该负责教育孩子,但应该起到辅助学校教育的作用,而不应该替代教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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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这位教师与家长的交流方式也存在问题。 学生在学习上有困难或有问题时,教师应该反馈父母,采取适当的沟通方式。 拍摄学生处罚“让家长看到孩子的状态”的视频,实际上没有考虑孩子的尊严和隐私,没有考虑家长的感情,不仅违反了教育规定,无形中给学生贴上了负面标签。
另外,《教育法》严禁教师对学生体罚。 教师不得做损害学生权利和尊严的事。 教师是神圣的职业,教育者是教师的责任和使命。 教师在面对教育问题时,应该考虑科学的对策,考虑改变教学方法,用恰当的方式与家长沟通。 不推卸责任,不加重家长负担,实现真正的“家校”协同,不把教师的责任本末倒置,才配得上教师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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