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手机越来越“理解”你了吗? 这未必是件好事
这几天,各个平台是否有大数据,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其实,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自己日常生活越来越离不开的手机,看起来越来越了解自己了? 例如,在搜索某个项目后,您可能会经常看到该项目的推送,并且可能会感到很方便。 但是,如果相关广告的弹匣和促销短信层出不穷,打来推销电话,价格也有可能随“熟”而变动,你的心情可能又不一样了。 更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你的“用户图片”已经在大数据中列出来了。
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的用户信息,平台经营者可以制作“用户画像”,作为数字化的重要商业资产,在交易价格和广告发布等方面脱颖而出,寻求更高的利润。 对于公众来说,自己的隐私很容易在大数据面前“裸奔”。
实际上,在《民法典》中,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原则性的法律规定。 自去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以来,经营者个人信息收集行为已纳入规范体系。 该法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应当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采取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大的方式。
事实上,该法实施至今已有9个月,有关部的部门在此期间也有不少动作。 例如,讨论相关平台,罚款也可以是暂停、以旧换新等。 最近,针对脸部识别等个人信息的民事诉讼案件也有消费人,用户端作为原告迎来了胜诉的判决。 这些行为促进了平台在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方面的合规性优化,包括在程序中添加了“关闭自动推送”选项。
但在实际操作中,个人信息保护还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关于合规性的详细情况,需要指导方针来监督部的执法,便利企业的改善。 同时,对于合规性成本较高、利润率相对较低、用户数量较少的中小企业来说,必须思考如何才能促进合规性,减轻企业负担。
手机开始“了解”自己,完全不是一件好事,但其原因和具体利弊得失,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 要细致落实措施,让各级监管部门、企业和公众及时了解,个人信息保护才能取得最大成效。 在此过程中,您可以进行一些尝试,例如,公开现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为企业合规性提供明确的指导方针,为市场占有率不同的企业提供简化版和完整版的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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