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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后骑自行车也是“醉酒驾驶”? 男子因为喝酒、骑自行车而被惩罚! 律师解读……

admin2022-10-14生活常识476
  近日,在海南海口,一男子酒后骑自行车被警方拦下,该男子不服气,称“骑自行车喝酒怎么了”,与旁边的行人发生争执。警方带他去检查,发现该男子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112mg/100ml。

  近日,在海南海口,一男子酒后骑自行车被警方拦下,该男子不服气,称“骑自行车喝酒怎么了”,与旁边的行人发生争执。 警方带他去检查,发现该男子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112mg/100ml。


  你能喝醉了酒骑自行车走路吗? 据警方称,这是违法行为。


  男子因醉酒骑自行车被罚了


  据南方新闻网报道,近日,海南省海口警方处理酒后骑自行车行为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


  视频显示,一名男子骑自行车在路上与人发生争执,警察闻讯赶来,发现该男子浑身是酒。 警察说:“你喝酒了吗? ”我问。 男子说:“喝酒怎么了,因为要骑自行车! ”他坦然地说。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尽管如此,警方拿着酒精测试仪检查时,检测出酒精含量112mg/100ml。


  最后根据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不得醉酒驾驶,处罚男子2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的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轮椅不得醉酒驾驶。 ”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内容为:“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罚款处罚的,可以拘留非机动车”。


  《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十五款规定:“饮酒、吸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


  对此,有网友表示,只要参与交通,就不能酗酒。 “喝酒走路危险吗? ”的网民也不少。

  律师:酒后驾车和酒后驾车是有区别的


  据《红星新闻》报道,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酒后驾驶不是汽车,与酒后驾驶有本质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的规定,骑自行车醉酒驾驶可以对骑车人处以警告或者罚款,但不追究刑事责任。


  赵良善律师表示,酒后驾驶行为并不是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和酒后驾驶存在严重差异。 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以上、低于80mg/100ml的,属于酒后驾驶(酒后驾驶的一种),简称“酒后驾驶”。 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以上的,属酒后驾驶(另酒后驾驶),简称“酒后驾驶”。 “酒后驾驶”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酒后驾驶”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河南省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且体内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mg以上的,属于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应当按照规定处罚。 酒精含量达不到该标准的,不予处罚。


  赵良善律师指出,酒后驾驶骑自行车的危险性较小,酒后驾驶骑自行车的危险性较高,因此法律规定骑自行车的人只能醉酒驾驶,是违法的。 驾驶汽车的人,即使是酒后驾驶也是违法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海南省的《办法》


  有放大解释吗?


  也有网友注意到,“椰城交警”提到的《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3条第15款规定中“酒后驾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提到的“酒后驾驶”,描述的情况有所不同。 那么,《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上述《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放大解释吗?


  红星新闻报道,赵良善律师表示,《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的“酒后驾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酒后驾驶”不同,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行人、乘车警告或者5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拘留非机动车”,《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一致,无扩大化解释。


  付建律师也认为,《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设立的行政处罚没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的规定进行扩大化处理。


  付建律师提醒,醉酒驾驶汽车入刑后,“酒后不开车”逐渐成为社会共识。 但酒后驾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现象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威胁着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针对这种情况,建议交警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为市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政府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提高自我安全意识,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酒后尽量不骑非机动车,上路


  但是,也有律师持相反看法。 封面新闻显示,法度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刘烨律师表示,首先,从级别最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来看,该法条的意义在于部门可以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处以警告或罚款,交警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该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其效力仅次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条例对酒后驾驶有更明确的规定,明确规定不得醉酒驾驶自行车。 ”看了近年来关于“酒后驾驶有期徒刑”的新闻,就知道酒后驾驶和酒后驾驶的区别非常大,酒后驾驶等于酒后驾驶。 也就是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并没有禁止酒后驾驶,只是不能酒后驾驶。


  “那么,海南有在该省的地方法规中扩大酒后驾驶自行车的修改权吗? ”


  答案是否定的。 《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已经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规定。 海南制定的这一部条例是地方性法规,虽说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作出具体规定,但前提是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范围内进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只在达到饮酒标准的情况下才予以禁止并进行相应的处罚,但海南省的地方性法规将范围扩大到酒后驾车,这明显违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不仅要从法律层面探讨酒后驾车背后的问题,而且要结合实际综合考虑。 以北京为例,仅2021年下半年共享自行车的骑行量就达到惊人的4.5亿人,表明自行车仍然是许多人日常生活的交通工具。 虽说我们不提倡酒后驾车,但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很难做到不滴酒不沾。 特别是在交通不发达地区,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仍然是主要交通工具,如果各地政府无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禁止酒后驾车显然是不现实的,这种做法也违背了依法治国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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