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提示注意! 教育培训这样的“霸王条款”无效
近年来,教育培训是消费投诉的“重灾区”。
202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培训服务投诉20223件,同比增长18.05%,培训服务投诉居服务领域投诉第三位。消费人投诉的主要问题是承诺退款不兑现、虚假宣传手段多、诱导处理消费贷骗取钱财等。
根据《“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认知及线索征集调查报告》,中消协特邀请中消协律师团律师对消费方反映强烈教育培训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评估。 让我们看看“霸王条款”!
免责事项排除或减轻自己的责任
“XX网校不保证……2 .用户使用通过本服务下载或获取的任何资料,其风险均由自己承担。 ……”看到这句话就要警惕。
律师认为,免责条款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平原则,重视对消费人权益的保护。 关于免责条款,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尤其是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当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的,相关免责条款违反公平原则无效。 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承担保证责任。 接受教育培训服务获得的资料,其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这一责任应当由经营者承担。 “风险自负”格式条款是排除自身责任的情况,违背公平原则,无效。
虽未一次性部交货,但合同约定视为部交货
您可能也看到过XX在线录制课程在售后永久有效,支持无限期播放和学习,可以自由选择时间和地点注册APP进行学习的条款。 ……登录APP并匹配购买帐户后,XX将被视为已完成所有部虚拟课程的交付。 课程提供后也不会返还……
对此,律师认为,在前述情况下,课件的交付必须是整体交付,而不是分节交付。 也就是说,只有经营者完成全部部课件的录制,并将全部部转发给消费人,才能视为经营者已履行交付义务。 由于交货的完成意味着风险的转移,部分课件的交货视为交货义务的完成,经营者不能继续履行交货义务的,课件未交货的风险由消费人承担,消费人全部消费人个人原因不允许退款
此外,还有甲方不得向乙方要求退款的条款。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个人原因造成的退款行为。 甲方以个人主观观点评价教师授课水平、教学管理和安排的;因个人日程安排,不能继续接受授课服务的; 由于个人身体状况,无法继续接受授课服务的情况……
对此,律师认为,经营者因消费人个人原因不批准退款,或者以消费人承担全部部剩余学费损失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明显违背公平交易原则,加重消费人的责任
申请换班类型为消费的要求者放弃解除协议权及申请退款的权利
培训期间申请更换类型,甲方有权在服务期(延长保修服务期除外)结束前向乙方申请更换类型,可能会遇到有申请权限且只有一次的条款。 变更类型后,甲方自愿放弃本协议约定的解除协议及申请退款的权利。
律师表示,对于轮换型,经营者与消费方协商一致可以更换,经营者也可以设置与轮换型本身相关的合理条件。 但如果经营者以换班为条件排除消费人退保退保的权利,将成为对消费人权利的不合理限制,消费人的责任也随之加重,明显不具有合法性。
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否则不允许逾期退款
“培训退款难”是投诉热点,如果看到甲方开学7天后不得申请退款的条款,要注意。 但是,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训练的情况除外。 此时,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乙方审核确认后申请退款。 ( a )少于16课时(包括16课时),扣除16课时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 b )超过16课时的,扣除实际听课时的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律师认为,对于逾期不允许退款的,明显超过了消费人在签订合同时所预见或应该预见的退款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可以就消费人的退款主张相关违约责任,但不能因此排除消费人退款权利的行使。 该条款显然不具有合理性,属于限制和排除消费方权利的情况。
课时计算方法不当,不按实际价格计算
退还学费时,您应注意本课程合同总额为折扣后价格,原价38640元,483元/学费(以下称课程原价),甲方符合退款条件,且因中途退款而购买学费后,不足32小时对此,律师从公平原则的角度认为,优惠价格符合课程的真正价值,也是事实上的成交价格,退款必须按实际成交价格进行。 成本返还的约定与“一律不返还”条款的性质一样,是“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或限制对方的主要权利”和“减轻或免除经营者的责任,加重消费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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