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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摊位面积”的话题持续发酵的专家指出,老百姓每平方米买一套房是关键

admin2022-10-04随笔日记586
  得到10平方米的房子,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购买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的摊贩面积,购买时变成了46%……近日,本报刊登了《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仅61平方米》篇报道,引起社会关

  得到10平方米的房子,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购买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的摊贩面积,购买时变成了46 %……近日,本报刊登了《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仅61平方米》篇报道,引起社会关注


  对于文章中提到的山东青岛某小区业主购房后公摊面积高达46%的事例,不少网友表示认同,“高兴地去收房,结果房子已经摊了一半”、“支持取消公摊面积”


  除上述青岛一小区外,山西省晋中市县、山东省潍坊市花园、山东省淄博市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湾等多个项目被监测到公摊面积与实际不符。


  摊贩的面积之争由来已久。 《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梳理发现,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官网近日以发布回复政协委员王凤华《法治日报》,并将取消“公摊面积”作为近期需要修改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部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主管严跃进表示,此次摊贩面积相关报道持续发酵,这一问题关系到广大购房者的切身利益,摊贩面积制度的存废需要部的积极思考和研究。 对内蒙古摊贩制度的存废给出肯定的回应,有助于培养理性、科学、系统的思维,对保障购房者权益具有积极作用。


  但接受媒体采访的多位专家认为,取消公摊面积仍存疑虑,现在取消公摊面积是不可能的,主要原因可能会影响房价、住房舒适度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北京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表示,摊贩面积的计算、测量是有法律依据的。 不管房子的面积怎么计量,房子的总价都不会改变。 开发者不会因为计量单位不同而少收费用。 如果用不具有公摊面积的使用面积来衡量房价、物业费、取暖费、税金等,就会发现住宅单价上升,物业费、取暖费、税金等也上升了。 如果住宅单价上升,国民将再次产生疑问。


  “我国根据建筑面积计算房价,由于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之间约有30%的差距,房屋买卖中出现了‘公屋’的说法。 如果按照使用面积改为买卖住房,房价可能太高,社会各界难以接受。 这样,也不能取消公摊。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董事长、汇力基金董事长孟晓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豪宅研究院院长朱晓红也指出,取消公摊面积目前面临着房企房建成本上升、房屋销售价格如何管理的两个难题。 如何保障配套公共设施的质量?


  “现阶段还不具备取消公摊面积的条件。 ”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中国住宅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分析,主要原因是相关影响太大,中国在房改、维修基金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计算、物业费征收、取暖费征收等方面都是以建筑面积为标准,取消公摊面积会给评估标准带来混乱。


  “按套内面积计算,开发商大多按照设计标准要求的最低共用建筑面积标准进行开发,无法提高楼盘的质量和舒适度。 如果重新制定价格体系,一些开发商可能会趁机涨价,损害消费方的利益。 ”。 虞晓芬表示,共有建筑面积也是业主的权益和资产,计入产权面积也是业主权益的完全保障。 另外,大量产权证使用面积不明确,重新测绘、更换的工程量太大。


  记者注意到,目前反对或保留取消公摊面积的人意见普遍。 但是,重新选定计算方法并不能绕过建筑设施的公摊部点。 在开发商那里,取消的公摊面积仍有可能以房屋溢价的形式出现。


  当然,公众的安全感同等重要。 正如一些媒体所言,“买房人之所以觉得自己花了冤枉钱,是因为莫名其妙地为面积下单。 就像买铅笔只买铅笔芯,买青菜只买菜芯,买毛皮上衣只买背心一样”“发着呆,让人眼花缭乱,感到不安。 ——许多公众之所以如此看待公摊面积,是担心公摊面积太多,使用面积太少


  受访者表示,只有真正看待公众担忧,消除公摊制度可能填补消费人的暗洞,不让开发商以公摊面积之名浑水摸鱼、欺骗消费人,才能让老百姓买到一平方米的房子


  “公摊面积要懂‘摆摊’,规范‘摆摊’。 ”有媒体评论称,“从目前来看,完善公摊制度更具现实意义。 明确摊贩标准,引入惩罚赔偿,部关口也要监管房地产企业落实摊还收益”“摊贩面积屡遭诟病、质疑,意味着当务之急是明晰产权意识、巩固侵权行为


  专家表示,目前公摊面积存在不透明、难以测算等问题。 京润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介绍,一般增加公摊面积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虚排公共建筑设施。 二是虚报、夸大公共设施面积。 例如,开发商将没有为小区业主提供公共服务的“自住房”放在摊位部点,500平方米的摊位面积称之为1000平方米。 与此相对,购买者通常很混乱,不明白。 我想不出来。 实际上,即使开发商向购房者提供了公摊部点的测绘数据,数据中也可能存在“水分”。“取消摊位面积,消费人直接购买明确的套内面积,可以避免开发商带入私人物品。 ”张志说。


  在取消公摊制度困难和人们对取消公摊呼声较大的矛盾中,未来政策到底应该向何处去?


  专家认为,可以通过几种方式完善和改善公摊制度中为人诟病的地方。


  赵秀池建议,基于政策稳定性原则,房屋销售时应以包括公摊面积在内的建筑面积作为房屋计量单位,以免引起新的误解和歧义。 为了消除民众的疑虑,应加强公摊面积知识的普及。 必须明确告知,公摊面积确实存在,不同高度和等级的楼宇公摊面积不同,等级越高、高度越高,楼宇公摊面积越多、不一样。


  “购房者在购房前进行咨询,知道公摊面积包括什么,并请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上填写; 另外,要加强对开发商摊点面积测量的监管,避免商品不合时宜。 ”赵秀池说。


  作为资深的房地产行业律师,张志同注意到,开发商多是召集购房者签约,人数众多,场地热闹,购房者也很难在火爆的气氛中仔细研究合同内容。


  “业主有证据证明销售者此前的承诺与实际摊还面积有较大差异的,有销售欺诈的可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利。 但是,为了维权,有必要在住建部门调查公开店部件的备案资料。 测量摊点面积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测绘机构重新测量。 摊点面积超过设计标准的,应当看是否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方可交付资格。 ”张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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