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12万元出售游戏账户后,恶意“找回”,最终获刑3年半
11月1日消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显示,一名玩家以12万元转让自己的游戏账户,随后通过投诉“找回账户”,该玩家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智子是个老游戏玩家,段位很高,装备也很齐全,但现实生活中的他没有固定工作,生活很困难。 2021年初,奇科无力偿还此前欠朋友的债务,忍着疼痛试图转让自己的游戏账户。 游戏玩家poko得知奇科的账户里有15套稀有装备后,心动了。 两人经过交涉,从小波那里支付了12万元,用部买下了奇哥所有的账户和其中的装备。
让小波意外的是,她还没来得及向朋友炫耀花了一大笔钱买的新装备,就发现自己登录不了账户了。 于是他联系了奇哥询问情况,发现对方已经把自己“黑”了。 意识到事情不对劲,小波马上报警了。
原来,奇奇在卖掉游戏账号后,心神不宁。 于是,他在网上花20元购买了“账号盗刷回收服务”,并向游戏平台运营商投诉,谎称本人的游戏账号被盗,利用账号上绑定的原始邮箱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将这些
被卖掉的游戏账号和装备直接轻松回到自己手中,小奇不由得高兴,但公安机关很快找到了大门。 经查,奇奇已将12万元用于还债和个人消费。
一审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小奇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奇先生认为判决过重,向上海二中院提出上诉。
在二审庭审中,奇科辩解说:“平台规定账户不能随便买卖,所以我不是偷,而是拿回自己的账户。”
法院认为,游戏账号和装备虽然存在于特殊的网络环境中,但同样凝结了玩家的劳动成果,具有独立的财产价值和现实效用。 另外,游戏账户和装备也有可能被管理,可以在市场上移动和交易,兼具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 交易双方真实、现实的交易,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 智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找回”技术盗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管理的游戏账号和装备,构成了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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