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猎一头野猪奖励2500元?防控野猪危害是该出手了
12月10日,陕西渭南市林业局发布在全市自发狩猎野猪,猎获每头野猪奖励团队2500元的通告引发关注。陕西省林业局回应称,渭南野猪泛滥,他们下达过狩猎计划任务,悬赏资金数额是渭南林业局自己定的。(据12月11日极目新闻)
渭南市林业局回应称本地野猪种群庞大,对农作物和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林业局才采取悬赏的方式鼓励合法捕获,奖励标准是每头野猪奖励猎获团队2500元,资金是通过林业局申请而来,且只有渭南市的狩猎队才允许捕猎野猪。必须采取猎犬捕猎的方式,不允许荼毒下饵,不能用枪打。
网友说,这钱不好挣,因为捕猎的方式仅限于猎犬,用捕兽夹又怕伤到人,肉搏自己受伤不划算。网友的感慨,折射的正是野猪危害之痛。
野猪已泛滥成灾(图片来源:新华网)
野猪泛滥成灾,早是不争的事实,相关区域的农民,可谓苦野猪之害久矣,却又无计可施。根据现行法规,野猪在“三有动物名录”之列,按照三有动物管理,以致打又打不得,防又防不住。在眼皮底下坐视野猪的活动范围与危害范围不断扩大,还拿它没得整,真是苦不堪言。
陕西省林业局与渭南市林业局的回应,都透出当下控制野猪危害的无奈。即面对野猪泛滥成灾,不是想捕猎就能捕猎的,要由有关方面提出申请,制定捕猎计划,经批准后实施。而且,捕猎方式也有局限。
2021年5月,四川理塘县曾发生一起野猪伤人的事件。随后,传出理塘县申请捕猎500头野猪的消息,以解决野猪泛滥成灾的问题。不久,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三级林草部门,均表示该消息不实,声称理塘并无捕猎野猪的计划。
从捕猎消息的传出到被否认,可见控制野猪危害的棘手。不仅捕猎计划要慎重行事,要局限于特定时间段,诸如以秋冬季为宜,就是捕猎方式也是要慎重确定。诸如陕西渭南市规定,采取猎犬捕猎的方式,也有的地方规定,采用笼捕、诱捕等方式进行狩猎。这些限制会影响捕猎效率。
2015年,福建泉州允许猎捕野猪限额850头,实际猎捕仅有306头。2021年,四川通江县野猪捕杀额度为750头,当地请来四川唯一拥有合法持枪证的狩猎队伍,4名猎人2天时间捕杀了8头野猪,却牺牲了2条猎犬,其中一条名贵猎犬,市场价约6万元/只,被指得不偿失。
捕猎是控制野猪之害的手段(来源:红星新闻)
所以,放宽对野猪保护的呼声日益高涨。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未将野猪列入,被认为是顺应现实关切之举。因为野猪缺乏天敌,繁殖能力强,已经泛滥成灾,相关法规与政策就该因时而变。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教授蒋志刚认为,“全国野猪应该以百万的数量级来计算,狩猎是控制野猪数量的重要途径”。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防控野猪危害工作技术要点》,指导各地加快推进以种群调控等措施防控野猪危害。截至2021年10月31日,各试点省173个受损乡镇(地区)完成猎捕野猪1982头。
面对野猪危害,可以说,事情正在起变化,相关举措正向积极主动方向迈进。防控野猪危害是该出手了,希望有更多切合实际的配套政策,进一步控制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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