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300万元买基金一年收入不足2万元,愤怒状告银行被法院驳回
据报道,“50后”女性投资者曹某华,通过手机网上银行购买光大银行代销的一只第三方基金产品“易方达悦弘一年C”,购买金额为300万元。曹女士是在光大银行的沈阳和平支行购买,一年期后,曹某华赎回该基金产品,收益不到2万元。
这位出资者在购买一只名为"易方达月红一年C"的第三方基金时,对出资产品的性质和市场波动性缺少充沛的了解。一年后,她赎回了基金,但是收益仅为不到2万元人民币,远低于预期。因此,她将银行告上法庭,声称银行未能实行恰当性责任,并责备银行的客户经理在未向她发表基金性质的情况下代她操作。
但是,法院驳回了出资者的诉讼请求。法院以为,银行并非有责任对出资者进行赔偿,因为银行出售基金时并未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一起,法院还指出,作为出资者,应当具有一定的危险意识和出资常识,全面了解出资产品的性质、危险和预期收益,以便做出理性的出资决策。
这一事情再次提醒出资者们,出资并非一种简单的获取财富的方式,而是需求谨慎考虑和正确选择的进程。在出资之前,出资者应该深入了解相关出资产品,包括其出资战略、危险水平以及前史表现。此外,出资者还应该依据本身的危险承受能力和财务状况制定合理的出资计划,并留意涣散出资以下降危险。
银行作为出售方,在向出资者出售基金时,也应当尽到恰当性责任,即依据出资者的危险承受能力、出资目标和常识水平等要素,提供合适的出资建议和产品选择。但是,出资者本身也应当主动学习出资常识,进步金融素养,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一事情的背面,也反映出金融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关于一些不专业、不透明或高危险的出资产品,监管部门需求加强监管,维护出资者的合法权益。一起,金融机构也应当积极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出资者教育,让出资者更好地了解本身的出资危险和选择合适自己的出资产品。
总归,大妈300万买基金一年赚不到两万的案例再次提醒出资者们,出资是一项需求理性对待的行为。出资者应该主动学习出资常识,全面了解出资产品,合理规划自己的出资组合,并依据个人危险承受能力做出正确的出资决策。一起,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也有责任加强出资者维护和监管,一起营造健康、稳定的金融市场环境。只有经过一起努力,才干实现愈加安全和可继续的出资环境。
网传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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