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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根治私设“旅游景点”:让旅游环境更加安全有序

admin2022-10-09景色日记476
  去“种草”景区被骗、被私设“路加”收费、因没有安全设施而面临危险……如今,新兴的小景区成为游客们的“新宠”,但却遭遇私设“景区”问题  最近,一些地方未经相关部批准,私设“旅游景点”,为游客提供旅

  去“种草”景区被骗、被私设“路加”收费、因没有安全设施而面临危险……如今,新兴的小景区成为游客们的“新宠”,但却遭遇私设“景区”问题


  最近,一些地方未经相关部批准,私设“旅游景点”,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和隐患。 对此,文化与旅游部近日发布发布新闻,从今年9月至11月开展私设“旅游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印发《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 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游客权益。 目前,各地纷纷落实整治行动,开通投诉举报通道。 “旅游景点”私设问题为何屡禁不止? 应该如何根治? 面对这场混乱,旅游行业应该反思哪些问题? 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1 .私设“景点”破坏市场秩序


  “想去郊外人少的观光地,又怕打雷,几条徒步路线可能也不安全。 ”对于已经去过很多景点的肖先生来说,最近一些小景点吸引了她的注意,但她却因为私设“景点”的新闻而陷入了矛盾。


  私设“旅游景点”是旅游乱象之一,引发安全事故和旅游纠纷也屡见不鲜。 所谓“景点”,是指未经法定程序,未经相关部许可设置的景点,主要经营旅游项目,擅自领票、擅自建设旅游设施,虚假宣传诈骗分子


  缺乏管理人员、配套设施和服务不足、乱收费、安全卫生隐患……这些私设“景点”的问题让不少游客深受其害。


  旅游法明确规定,开放旅游景区应当具备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配套设施,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制度,以及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显然,私设“景点”不具备这些条件,不符合旅游法相关规定。


  南开大学现代旅游业发展部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主任石培华指出,私设“旅游景点”是对旅游资源的无序开发,缺乏科学规划和指导,容易造成区域环境和资源的破坏。 由于缺乏法律监督和政府监管,土地、环境、建设等方面容易发生违规行为,游客权益和旅游安全得不到保障。 “私营景区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像没有营业执照的黑车一样,损害了正规景区的合法权益。 ”“开展私人旅游景区整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具有堵塞漏洞、治理盲点、抵御冲击、保障安全等多重作用。 通过整治,可以有限降低不受监管的旅游经营行为外部性,维护基本行业秩序,保障旅游者安全合法权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金准说。


  2 .“景点”私设为何屡禁不止


  “野生景点全攻略”、“秘笈拍照地”、“夏天是免费踩水的好去处”……在社交和短视频平台上,这样的推荐语很有吸引力。 互联网的影响力助长了私设“景点”的行为,不仅导致虚假宣传,甚至有人趁热在景点附近设定牌照费,呼吁游客“上当”。


  在搜索某社交平台时,发现推荐野生景点、野生旅游线路的笔记本还有很多。 一位博主推荐走在北京郊外的青瓦沟徒步的路线,坦率地说不是景区,不受管理,结果有“有人停止收费”“一切都是过滤效果”“不去了”的评论。


  私设“旅游胜地”问题由来已久,不仅有网络的助推,也有更深的理由。 专家表示,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利润推动,二是监管缺失,三是供给不足。


  “对于想快速赚钱的投机者来说,私设‘景点’门槛不高,投资少、见效快、利润空间大,缺乏监管会降低违法成本。 私设“旅游景点”行为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在具体监管过程中容易出现监管盲点和漏洞。 ”石培华说。


  金准认为,很多部门的管理存在交集,多头管理的部点和管理盲区,从而给相关业态提供了野蛮生长的空间。 新型业态发展迅速,也积累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触及了传统景区景区管理上的空白点。


  从供需角度看,目前旅游热点数量不足,游客旅游消费的升级需求也无法满足,这给私设“旅游景点”的野蛮生长带来了机遇。 露营、探险、徒步等户外旅游方式已有不少爱好者,但一些传统景区缺乏这些功能,无法满足游客的需求。


  “具有观光地性质,但不被接受为观光地观光地管理的经营行为,目前很难定义其性质。 特别是露营、郊游、休闲运动兴起后,传统旅游地、类旅游地、待开发资源边界越来越模糊,旅游地旅游地的管理边界、认证等存在一系列界定问题。 ”金准说。


  3 .多方合力建设监管长效机制


  对于非法私设“旅游景点”的行为,各地有过不少整治行动,但行动后容易“死灰复燃”。 专家表示,根治这一乱象需要多方力量,通过多方部门联合执法,提高监管和管理效率,整合监管力度,加强监管执法,提高违法成本。这次《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要求各地全面排查辖区内私设“景区”问题; 根据查明真相的结果,立即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同时,要从严执法处罚,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要结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落实执法责任。


  事实上,“景点”私设问题的背后,也折射出政府部门、景区公司、当地村民等诸多利益之争,一些火了的“景点”收益归属问题模糊不清。 对此,《方案》建议,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研究私营“旅游热点”问题产生的原因,厘清政府、市场、当地群众等各方面的关系,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明确景区管理边界,明确‘景区’管理范围,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和部门协作机制,设置相应审批、管理、监督、复核流程,形成明确的‘信号’制度,优化各项流程”金准指出,对非传统景区旅游行为和潜在风险,要对未列入名单的各类景区进行安全大排查,整治不符合规定的机构,关闭严重违规的景区。 制定白名单制度,以认证、审核、推荐的方式引导游客参观安全合规的旅游胜地。


  根治“景点”乱象非一朝一夕之功。 石培华将完善和疏解旅游申报和管理长效机制,通过政策和制度的引导和支持,建立高效的旅游申报机制,完善私人旅游管理和监管机制,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监管合作机制,建立私人旅游投诉举报制度


  同时,政府部门、户外运动等行业协会加强安全引导和宣传,督促游客增强安全意识、避免盲目跟风的网络平台加强内容审查,盲目推荐私设“景点”和野生旅游活动


  4 .对新业态不能“一刀切”


  从另一个角度看,私设“旅游景点”现象反映了一定的市场需求状况,也反映了旅游市场提供的“短板”。


  有人说:“有些地方本来就不是旅游胜地,游客多了就成了旅游胜地。”“人们不仅怕撞衫,还怕撞景。” 旅游方面,目前不少年轻人对千篇一律的旅游目的地感兴趣,“先锋”、“探路”、“大众”成为热门关键词,户外探险、徒步、自驾游等出行方式备受青睐。 这种实际需求助长了野生“景点”、私设“景点”的野蛮生长。北京大学旅游学院教授李柏文表示,实际上,这些非正规的“景点”包括有人经营和无人经营两种情况,没有运营主体的,只有游客自己成为责任主体,游客的直接监管非常困难。


  “归根结底,这是因为全球旅游理念的普及,改变了游客的旅游行为,很多旅游行为已经发生在传统景点之外,但行业管理还没有跟上变化的步伐。 旅游地外旅游管理已成为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和挑战。 ”李柏文建议,对无经营主体的野生景区,应将直接管理转为间接管理,将标准化管理转为认证管理,即对部门进行条件和服务认证。 面对探险、徒步等户外出行需求,政府可以制定发布推荐名单,为热门线路指定安全时段、路段,同时加强全程监测,进行气象监测和提示等。


  不少专家认为,新生业态不应该“一刀切”。 有些经营者想短期盈利,有些想长期经营,却来不及办理一系列手续,必须区分两种情况。 对设施和服务比较齐全、符合生态环境评价和安全要求的“旅游景区”,可以责令整改,补办相关手续,通过法定手续转为正规旅游景区。


  “大幅梳理我国现有私设‘景点’,系统梳理目前私设‘景点’的现状、特点和类型,对症下药,分类施策。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具备旅游开发条件的旅游景区,应当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推进合法化; 不能满足基本安全需要的,对破坏生态的,依法严厉查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 ”石培华说。


  专家表示,要加快景区转型升级,满足人们日益个性化多样化的旅游需求。 要树立全域旅游思路,摒弃同质化竞争模式,摆脱对门票经济的依赖,开发更深层次的旅游特色服务。


  私设“旅游景点”整治对象,是未经相关部批准,在一定场所或者区域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主要包括:


  不服从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 未经批准擅自收取门票费用的擅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的; 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虚假宣传、欺骗顾客,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展旅游经营的; 其他违规提供旅行服务。


  《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研究私设“旅游景区”问题的成因,理顺政府、市场、当地群众等各方面关系,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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